申报检验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电梯
一、定期检验
申请检验时,使用单位填写《电梯定期检验申报与受理单》。
二、电梯监督检验
申请检验时,施工单位填写《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检验申报与受理单》,并提供以下资料:
1、安装单位提供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明文件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的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通道、通道门、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2、改造或者修理单位提供以下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资料:
(1)改造或者修理许可证明文件和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告知书,许可范围能够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
(2)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3)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4)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重大修理时):①加装方案(含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②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标明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并且有产品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③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与应急救援操作方面有关的说明。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压力管道
一、定期检验申报单位应提供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二、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申报检验时应提供的资料:
1、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
2、管道设计图样及其它设计资料。
3、压力管道安装(维修、改造)单位资质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4、安装(维修、改造)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方案、安装工艺等)。
5、必要时提供焊接工艺评定。
6、质量保保证体系文件。
7、购置合同及安装合同(复印件)。
锅炉
一、定期检验报检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锅炉使用登记证(复印件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锅炉上一次内、外部检验报告;
3、使用单位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使用单位机构代码及详细地址;
4、报检经办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安装(修理、改造)报检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告知书;
2、锅炉出厂资料(含合格证、监检证明);
3、移装证明、移装前检验报告;
4、施工说明(施工方案、工艺);
5、锅炉设计说明书(锅炉房平面布置图);
6、进度计划;
7、安装资质证及相关作业人员资质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起重机械
一、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请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当填写《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请表》。申请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其产权单位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产品设计文件(总图、主要受力机构件图、电气原理图、液压或者气动系统原理图、使用说明书等);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必要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4、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动葫芦的型式试验证书(必要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5、整机船运证明、照片等资料(以整机滚装形式出厂的起重机械)。
前款要求的资料凡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告知后,填写《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申请表》,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且提交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者受理决定书等许可证明;
2、安全保护装置和电动葫芦型式试验证明;
3、整机型式试验证明或者样机型式试验申请表;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
5、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案。
前款要求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提交的资料如有变更,施工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检验机构。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定期检验申请时,使用单位提供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首次检验申请时,使用单位提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产品合格证。
